- A+
一沙一世界,一叶一菩提。😉
如来以清净五眼。皆尽见而知之。😉
案例很简单,但是处理思考方式你或许可以借鉴一下:
收件地址为某法院的一个买家,以假冒品牌为由申请仅退款。看到对方地址的时候,心理咯噔了一下,收件人名字和地址有点眼熟,查了一下,怀疑是之前来搞过事的,相似度八九十,但是没有充足证据我不能说一定是恶意的。所以最终选择驳回的理由:产品没问题,对方未举证,不支持仅退款。
【售后驳回买家申请的理由务必是真实充分且客观的!】
对方撤销后再次申请。这次是退货退款,理由依然是假冒品牌。(闻到一股老狐狸的味道啊~)
我这个店没有开通退包运,如果是买家自己的原因退货,运费是由买家自己出。但买家退款理由是假冒品牌,这个如果同意了就等于承认自己冒牌,运费是可以向平台找我家要的。但这还不是关键,关键是假冒品牌触犯平台规则底线,如果同意,轻则引起降权。严重的可能面临抽检,罚款倒还不至于,我产品品牌是没问题的,资质也有。但这个时候如果驳回,那么下一步就是平台介入,我需要确定我保证能驳回买家的理由。
【同意还是驳回,要把结果和应对的事先想好!】
我选择了驳回,理由依然是买家未举证,我是正品,如果需要退货请修改退款原因。
(按现行的规则,系统是按买家第一次申请的理由为准的。我选择驳回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拒绝买家退货。而是为了让平台介入,让小二给个双方无责的判罚,本次售后不计入考核。)
【要学会利用好平台的规则!而不是动不动就去讲道理!】
果然,对方申请平台介入,并且提供了所谓的证据,我卖的是A品牌的,对方提供了另一个B品牌的产品作为举证证据,然后平台要求我提供证据证明我不是假冒品牌。你自己想想,会发现这个是很搞笑的一件事情,我需要证明我不是我?
如果你是来讲道理的,这真的就是个笑话。但从规则的流程设计来讲,这并没有错!买家认为自己买的东西不对,拿出他质疑的证据,平台要求商家给出证明。很合理的逻辑!通常规则的设计是建立在人们普遍认知的行为基础上的,但规则是有限的,而人的行为可能是无限的!就像投机倒把,在二三十年前它是个违法的行为,而现在非常合理!
小二要求我举证,难道是小二智障吗?不是!是小二也必须在平台既定规则范围内操作,任何判罚必须依理依据,证据执行什么样的标准规则里也有说明。再换位思考,假如你是买家,你提交了合理充分的证据,小二主观的给你驳回,你不觉得他偏袒卖家吗?
【你要做的是去适应“不合理”的规则。而不是去纠结合不合理。】
基于这样的思考,我并没有觉得这个举证要求是过分的,只是这个时候该怎样证明我不是我!我也不清楚。于是我给商家客服打电话寻求解决方法。所谓的方法其实也是复制粘贴式的回答:你把所有能提交的证据都提交了就可以了。😉果然很PDD!不过打个强心针,一切就好说了!
【平台介入要求提供的证据并不是唯一要求,其它方式能充分证明的也是可以的】
最后我提供了发票,进货清单,店铺归属证明,经销协议,授权通链,对话记录等等一系列的证据。并且!这个关键,对买家异议的点一个一个做合理反驳!末了你可以看,买家还不依不饶,说我不能证明我举证的东西就是发给他的东西!这话很有杀伤力,一看就是个懂法的流氓。但这话很明显是搞事了,如果这话逻辑成立,那假如他说收到一坨屎,你也没理由反驳了。是不是,一口咬定你就是寄了一坨屎过来,天知道你们家是不是有神经病。这样的无理取闹平台自然是不可能支持的。但也不能因此就否定说对方在无理取闹。所以最终双方无责,不计入考核。
附:申诉过程:



